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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09:10  作者: 编辑:马若尘 来源:】

各学院:

为鼓励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23﹞99号),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四类国(境)外学习交流经历的学生:

A类:

1.学分互认项目(“2+2”、“3+1”等形式);

2.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3.短期研学项目。

B类:

在国(境)外院校和机构成功注册入学的2026届毕业生。

注:不含已资助项目费的项目,如国家公派、交换生等。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

健康,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综合素质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2(含)以上。

三、资助范围及标准

项目

类别

项目类型

一般资助额度

表现优秀者

A类

学分互认

(“2+2”、“3+1”等形式)

8000元/人

16000元/人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单位署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交流生

(访问生、交换生)

6000元/人

12000元/人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单位署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短期研学

4000元/人

8000元/人

在交流期间受到合作院校书面表扬或获奖等。

B类

硕士

研究生

在国(境)外院校和机构成功注册入学

2000元/人

5000元/人

或

10000元/人

所在院校位于QS世界大学排名201-1000名(含)

或

所在院校位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含)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属于A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A类)》(附件1),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结业证书、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2026年资助(A类)-班级-姓名”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所在学院;

属于B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B类)》(附件3),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国(境)外院校和机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如有)、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境盖章信息页及学费缴纳等相关证明或票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电子版以“2026年资助(B类)-班级-姓名”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所在学院联络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申请类别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初审工作。根据学生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将学生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10,电子版以“2026年资助(A类或B类)-学院”命名并压缩发送至zjycinternational@zjyc.edu.cn。

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复审、汇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汇总名单。

4.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终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其他说明

1.一个学历阶段内申请资助不超过两次。同类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同渠道资助。

2.学生申请截止时间:11月20日

3.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

4.各学院联络人联系方式:

学院

联络人

电话

邮箱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陈老师

0575-87760065

chenqi@zjyc.edu.cn

园林学院

俞老师

0575-87760085

1016875267@qq.com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中国珍珠学院)

蒋老师

0575-87766905

742652674@qq.com

商学院

(中国大唐袜艺学院)

应老师

0575-87760125

474776995@qq.com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叶老师

0575-87760231

814277298@qq.com

环境与健康学院

张老师

0575-87760146

2676285496@qq.com

5.关于资助相关事宜,可咨询:

电话:0575-87760099(黄老师)

地址:行政楼31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

助申请表(A类)》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总结报告格式文本》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B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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