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四类国(境)外学习交流经历的学生:
(一)学分互认项目(“2+2”、“3+1”等形式);
(二)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三)短期研学项目;
(四)硕士研究生项目。
注:以上项目为学院立项项目或浙江农林大学合作项目(不含学院或浙江农林大学合作已资助项目费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与学习能力;
(二)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或获得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于当年成功注册入学(经学院与合作院校核实后)的应届毕业生;
(三)综合素质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2(含)以上;
(四)遵守交流院校校规校纪,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回校报到;
(五)优先资助交流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
注:学生在交流期间出现违反交流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违反合作院校(机构)规定、违反既定行程、不尊重交流院校师生的行为,取消资助资格。
三、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 |
一般资助额度 |
表现优秀者 |
学分互认项目(2+2/3+1) |
8000元/人 |
16000元/人 |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的。 |
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
6000元/人 |
12000元/人 |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的。 |
短期研学项目 |
4000元/人 |
8000元/人 |
学生在交流期间受到合作院校书面表扬或获奖等的。 |
硕士研究生项目 |
2000元/人 |
5000元/人或10000元/人 |
注册入学院校位于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含)或者学科排名前50名(含)以内的,资助10000元/人;注册入学院校位于世界综合排名前1000名(含)或者学科排名前200名(含)以内的,资助5000元/人。 |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并手写签名,连同申请表、在校期间中英文成绩单、国(境)外合作院校邀请函、入学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递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项目类型+海外合作院校+姓名”发送至zjyinternational@126.com。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申请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资助金的初审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10月19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交至行政楼310室。
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核、汇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根据各学院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和汇总名单。
4.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将本年度拟获得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申请相关
1.申请截止时间:10月16日
2.联系方式:
座机:086-575-87760099(黄老师)
地址:行政楼310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