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11月29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行政楼310室
联系电话:0575-87760099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