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现将我院2019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
二、项目类型
学院立项项目或浙江农林大学合作项目的学生(不含学院已资助项目费项目):
l 学分互认项目(“2+2”、“3+1”等形式);
l 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l 短期研学项目;
l 硕士研究生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与学习能力;
(二)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或获得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于当年成功注册入学(经学院与合作院校核实后)的学生;
(三)综合素质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2(含)以上;
(四)遵守交流院校校规校纪,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回校报到;
(五)优先资助交流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
注:学生在交流期间出现违反交流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违反合作院校(机构)规定、违反既定行程、不尊重交流院校师生的行为,取消资助资格。
四、申请相关
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资助申请表》(附件),并附上交流期间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行政楼20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0575-87760099(黄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