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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6日 08:56  作者: 编辑:shb 来源:】

各学院:

为鼓励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四类国(境)外学习交流经历的学生

)学分互认项目(“2+2”、“3+1”等形式);

)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短期研学项目;

)硕士研究生项目。

注:以上项目为学院立项项目或浙江农林大学合作项目(不含学院已资助项目费项目)。

、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与学习能力;

(二)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或获得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于当年成功注册入学(经学院与合作院校核实后)的学生;

(三)综合素质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2(含)以上;

(四)遵守交流院校校规校纪,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回校报到

(五)优先资助交流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

注:学生在交流期间出现违反交流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违反合作院校(机构)规定、违反既定行程、不尊重交流院校师生的行为,取消资助资格。

三、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

一般资助额度

表现优秀者

学分互认项目

(2+2或3+1)


8000元/人



16000元/人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的。

交流生、访问生

(交换生)项目

6000元/人

12000元/人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的。

短期研学项目

4000元/人

8000元/人

学生在交流期间受到合作院校书面表扬或获奖等的。

硕士研究生项目


2000元/人


5000元/人

10000元/人

注册入学院校位于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含)或者学科排名前50名(含)以内的,资助10000元/人;注册入学院校位于世界综合排名前1000名(含)或者学科排名前200名(含)以内的,资助5000元/人。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并手写签名,连同申请表、在校期间中英文成绩单、国(境)外合作院校邀请函、入学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递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申请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资助金的初审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于11月19日前将学生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交至行政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zjyinternational@126.com。

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核汇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根据各学院所交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和汇总名单。

4.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将本年度拟获得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申请相关

1.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17

2.各学院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工程技术学院

老师

0575-87760065

1909288488@qq.com

园林学院

沈老师

0575-87760083

357703650@qq.com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吕老师

0575-87766900

897849772@qq.com

商学院

何老师

0575-87760103

751266260@qq.com

人文学院

叶老师

0575-87760231

814277298@qq.com

生物环境学院

王老师

0575-87760143

1039335041@qq.com

3.咨询电话:0575-87760099(黄老师)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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