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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14日 08:42  作者: 编辑:shb 来源:】

各学院:

   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留学

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留学

时长

资助

俄乌白国家公派留学国际合作项目

乌克兰、

俄罗斯

乌克兰苏梅国立农业大学、乌克兰国立生命与环境科学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农业大学、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

访问学者

12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6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学费

本科插班生

6个月

奖学金、一次往返旅费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

   (1)专业:农林、环境资源、食品与健康类相关专业;

   (2)人选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各类别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我院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硕士研究生我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3)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专业排名前30%,成绩单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个人申请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师生填写《教师出国(境)访学申请表》或《学生留学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报名,相关学院请于2021年5月19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及《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3)汇总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jyinternational@126.com

   注:个人申请表需原件1份,复印件6份,若超过一面,请双面打/复印;本科插班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两张纸以内,教师申请表每份请控制于三张纸以内

   2.学院推荐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组织完成专家评审,材料汇总至浙江农林大学国际处。

   3.留基委申报

   浙江农林大学国际处将根据根据学院(部)评审意见,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学校综合考评,择日公布校内选派人员名单。校内初选结果公示后,将统一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8日。

   注意事项:

   1.项目派出人员由我院选拔推荐,浙江农林大学公布选派人员名单、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凡当年已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再次申请;

   2.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11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3.浙江农林大学国际处将统一协调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事宜。

   四、外语水平要求

   师生在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www.csc.edu.cn/article/1888

   1.如拟赴乌克兰留学,可选择英语为主要学习或工作语言,申请人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条件。

   2.如拟赴俄罗斯留学,学习或工作语言一般为俄语,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申请攻读硕士的留学人员,俄语未达标者,派出前参加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地址:行政楼310室

   联系人:老师、老师

   咨询电话:0575-87760099/9200099


   附件1: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

   附件2:教师出国(境)访学、学生留学申请表

   附件3:学院(部)2021年俄乌白项目报名汇总表

   附件4: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按留学身份)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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